• 山東省“十四五”應對氣候變化規劃
    發布時間:2022-04-11 作者:巨能特鋼

    “十四五”時期是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是我省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落實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推動經濟社會全面綠色低碳轉型,為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奠定基礎的重要窗口期。為加快推進我省應對氣候變化工作,依據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應對氣候變化的決策部署和《山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編制本規劃。

    一、開啟應對氣候變化新征程

    (一)“十三五”應對氣候變化取得積極進展

    “十三五”期間,我省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推進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把控制溫室氣體排放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途徑和新舊動能轉換的重要抓手,著力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取得了積極成效,2020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24%,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的目標任務。

    綠色低碳發展水平不斷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達到4791.2萬千瓦,占全省發電裝機的30.1%。全面完成煤炭消費總量壓減任務,關停淘汰落后煤電機組918萬千瓦,淘汰燃煤鍋爐6818蒸噸/小時。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全省公共機構人均綜合能耗、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人均用水量同比分別下降12.6%、10.2%、15.7%。鐵路貨物發送量較2017年增

    長7626萬噸,累計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19.18萬輛。實施“綠滿齊魯·美麗山東”國土綠化行動,全省森林覆蓋率達到20.9%。

    適應氣候變化能力不斷增強。氣象災害預測預警和應急體系不斷完善,建成省市縣鄉四級救災應急體系和平臺,及時發布各種災害預警公報。加強海洋防災減災工作,成立了海洋預報減災中心。城市適應氣候能力建設取得積極進展,濟南市印發實施了《濟南市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方案(2018—2020年)》,青島市印發實施了國內首個城市層面適應氣候變化規劃,并探索開展了氣候風險評估工作,為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提供政策和技術支撐。

    應對氣候變化體制機制更加健全。充分發揮省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作用,貫徹落實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重大戰略、方針和政策,研究部署、協調推進全省應對氣候變化工作。2020年發布調整后的山東省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由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任組長、分管領導同志任副組長,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等15個省直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印發了《山東省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工作規則》《山東省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細則》,推動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規范化、制度化開展。

    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穩步推進。大力推進標準體系建設,修訂發布《炭黑單位產品能耗限額》等2項地方標準,開展20余項地方標準研究。開展太陽能、生物質能、風能等一批清潔新能源

    利用技術研發和應用推廣,著力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加大對高端化工、高效催化、高性能電池等一批綠色低碳重大技術和成果的轉化應用。完成電力、石化、化工等8大行業重點企業碳排放數據年度核查,全省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已成為常態化工作。

    試點建設和國際合作取得積極進展。在青島市第二批國家低碳城市試點的基礎上,濟南、煙臺、濰坊3市成功入選第三批國家低碳城市試點,同時濟南市也入選了國家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積極推動低碳項目國際合作,成功舉辦或承辦國際友城合作發展大會、國際超算產業博覽會等重大活動。與C40城市氣候領導聯盟、世界資源研究所簽署戰略合作諒解備忘錄。

    (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進入新階段

    進入“十四五”,黨中央全面提升了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在我國現代化建設戰略全局中的地位。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努力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全局出發,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作出了力爭在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在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重大戰略決策。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在現代化建設全局中被擺在更加優先的位置,是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內在要求,是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手段。

    我省是二氧化碳排放大省,排放總量約占全國的10%。產業結構偏重、能源結構偏煤、交通運輸結構偏公路、農業投入與用地結構不合理的問題依然突出。同時,我省位于氣候變化的敏感和脆弱地帶,極端天氣事件在氣候變化進程中發生強度和頻率呈升高趨勢,對社會生產和人民生活造成了較大的影響。目前全社會應對氣候變化意識亟待提高,應對氣候變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亟待全面加強,相關法規標準、政策制度以及人才隊伍等亟需建立完善。“十四五”期間,面對應對氣候變化新形勢新任務,圍繞我省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達到峰值的工作目標,必須將碳達峰、碳中和納入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將我省打造成全國積極應對和主動適應氣候變化的沿海典型省份,推動我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為全面實現“十四五”階段性目標和2035年美麗山東奮斗目標保駕護航。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決落實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以降碳為重點戰略方向,將應對氣候變化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現代化道路,推動產業、能源、建筑和交通領域綠色低碳發展,嚴格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增強適應氣候變化能力,保障氣候安全,為實現美麗山東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堅持聚焦高質量發展。處理好發展和減排的關系,將應對氣候變化作為實現發展方式轉變的重大機遇,加快實現綠色低碳技術突破創新,逐步實現經濟增長與碳排放強度“脫鉤”。

    堅持系統推進重點突破。堅持全局性謀劃、戰略性布局、整體性推進,制定有針對性、差異化的政策并加以落實,推動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和有條件的地區率先達峰。

    堅持節約優先循環利用。把節約能源資源放在首位,實行全面節約戰略,加快發展循環經濟,加強資源綜合利用,持續降低單位產出能源資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

    堅持雙輪驅動兩手發力。堅持政府和市場兩手發力,強化制度和政策創新,深化能源及相關領域改革,推動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落地見效,加快形成低碳發展的激勵和約束機制。

    堅持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把減污降碳工作落實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各方面,協同控制溫室氣體與污染物排放,協同推進適應氣候變化與生態保護修復,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應對氣候變化取得積極成效,碳達峰基礎進一步夯實。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持續下降,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氣候變化影響的觀測、評估及風險管控得到加強,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有效提升;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取得新進展,氣候治理能力有效增強;初步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與生態文明建設相適應、與生態環境保護相融合的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新局面。

    嚴格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到2025年低碳發展水平顯著提升,低碳生產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生態系統碳匯明顯增加,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3%左右,部分工業行業碳排放實現達峰,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

    積極推動控制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能源和廢棄物領域甲烷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工業生產過程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等溫室氣體排放管控進一步加強,農田氧化亞氮排放總量穩中有降。

    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有效提升。自然生態和經濟社會領域、重要生態安全地區以及重要經濟區域的氣候韌性和適應能力顯著提高,氣候適應型城市示范作用明顯加強,氣候變化基礎研究、觀測預測和影響評估水平明顯提升,極端氣候事件的監測預警能力和防災減災能力得到加強。

    氣候治理能力明顯增強。加快構建應對氣候變化法規標準體系,建立健全應對氣候變化制度體系,完善溫室氣體統計、核算、監測和報告制度,建立完善綠色低碳技術評估、交易體系和科技創新服務平臺,減污降碳協同管理機制初步建立。

    應對氣候變化格局更加完善。應對氣候變化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有序開展,社會公眾應對氣候變化科學知識廣泛普及,應對氣候變化意識明顯提高。綠色生產、綠色消費、綠色采購全面開展,全民踐行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基本形成。

    展望2035年,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廣泛形成,經濟社會發展對能源消費的依賴進一步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清潔能源成為能源供應主體,適應氣候變化能力顯著增強,應對氣候變化的法規政策標準體系基本完善,氣候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

    三、嚴格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一)開展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

    制定二氧化碳排放達峰系列行動方案。錨定2030年前全省碳達峰目標,加強碳達峰、碳中和頂層設計,科學編制全省碳達峰行動方案以及能源、工業、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

    推動重點區域二氧化碳排放達峰。分批推進各地區實現二氧化碳排放達峰,濟南、青島、煙臺、濰坊4個國家低碳試點城市要加快達峰進程,支持日照、濱州2市開展重點領域降碳示范。鼓勵國家級開發區、省級開發區等重點產業平臺制定碳達峰行動方案。鼓勵國家低碳工業園區率先開展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

    推進重點行業企業二氧化碳排放達峰。推動主要碳排放行業梯次達峰,鋼鐵、建材、有色金屬、石化化工等重點行業按照國家部署,力爭提前實現達峰。鼓勵大型企業制定二氧化碳達峰行動方案,實施碳減排示范工程。加大對企業低碳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鼓勵降碳創新行動。

    (二)深入推進產業綠色低碳發展

    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嚴格審查涉“兩高”行業的有關綜合性規劃和工業、能源等專項規劃環評,以“兩高”行業為主導產業的園區規劃環評應增加碳排放情況與減排潛力分析,推動園區綠色低碳發展。建立“兩高”項目存量、在建、擬建三張清單,加快分類處置。嚴把“兩高”項目環評審批關,新建(含改擴建和技術改造,環保節能改造、安全設施改造、產品質量提升等未增加產能的技術改造項目除外,下同)“兩高”項目,必須嚴格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要求,符合國家、省產業規劃布局和園區管理有關規定,嚴格落實產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五個減量替代”。

    實施“兩高”項目產能監測預警,深入分析全省存量、在建項目產能及市場供需狀況,對產能過剩或預期過剩的重點行業項目給予預警提示,并依法依規實行限批。新建“兩高”項目應采用先進適用的工藝技術和裝備,已建成投產項目要加大改造升級力度,確保單位產品物耗、能耗、水耗等達到清潔生產先進水平。對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石油化工等重點行業,探索開展重點行業碳強度分類管理,建立平均先進碳排放對標機制,發布重點碳排放行業和主要產品平均碳排放強度,引導高于平均水平的企業對標排放。

    加快壯大“十強”現代優勢產業。以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能源新材料、現代海洋、醫養健康產業為重點,壯大發展

    新興產業,構建高質量發展新引擎。2025年年底前,全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17%以上。推動高端化工、現代高效農業、文化創意、精品旅游、現代金融等傳統產業優化提升,向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整體躍升。聚焦氫能與儲能、量子信息、類腦智能、基因技術、深海極地、空天信息、極端環境新材料、未來網絡等前沿領域,加強技術多路徑探索、交叉融合。

    發展壯大節能環保產業。加快發展節能環保技術與裝備產業。發展節能鍋爐及余熱余壓利用技術和裝備,發展高效內燃機,提升節能電機及拖動設備技術水平,發展高效節能電器及照明設備。做大做強水處理、大氣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環境監測、低碳發展、固廢資源化利用及處置等技術裝備。推動節能環保智能化建設。加快節能環保產業與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深度融合。加快培育智能傳感與控制、智能檢測與裝配等重要節能環保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增強智能制造裝備供給能力。

    (三)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

    深入調整優化能源結構。強化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推動能源體系清潔低碳發展,以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氣滿足能源消費增長需求,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2025年年底前,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3%左右,可再生能源電量占比提高到19%左右。

    嚴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費。控制化石能源消費總量,進一步優化化石能源消費結構。嚴格實施煤炭消費減量替代,2025年年底前,煤炭消費量下降10%左右。嚴格控制新增煤電項目,新建機組煤耗標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有序淘汰煤電落后產能,加快現役機組節能升級和靈活性改造。積極推進供熱改造,推動煤電向基礎保障性和系統調節性電源并重轉型,加快工業余熱在城鎮供熱的規模化應用。多措并舉、積極有序推進散煤替代,逐步減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燒。減少非發電用煤比例,重點削減中小型燃煤鍋爐、工業爐窯、民用散煤與農業用煤。合理提高天然氣消費比重,2025年年底前,天然氣消費比重分別提高到9%。

    大力發展清潔低碳能源。實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動,以海上風電、光伏發電為重點,因地制宜推動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協同化發展,2025年年底前,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達到8000萬千瓦以上,力爭達到9000萬千瓦左右。實施核能積極有序開發利用行動,2025年年底前,在運在建核電裝機規模達到1300萬千瓦左右;實施天然氣供應提升行動,天然氣綜合保供能力達到400億立方米以上;實施“外電入魯”提質增效行動,接納省外電量達到1500億千瓦時以上,力爭達到1700億千瓦時左右,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電量占比。

    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把節能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和各領域,健全能源管理體系,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和目標責任,持續深化工業、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節能。瞄準國際先進水平,加快實施節能降碳改造升級,打造能效“領跑者”。加強新型基礎設施節能降碳,優化新型基礎設施空間布局,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提升數據中心、新型通信等信息化基礎設施能效水平。

    加快建設新型電力系統。構建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推動清潔電力資源大范圍優化配置。大力提升電力系統綜合調節能力,多措并舉提升清潔能源消納能力,提升電網安全保障水平。加快沂蒙、文登、濰坊、泰安二期等抽水蓄能電站建設,積極推動棗莊山亭等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前期工作;適度發展天然氣調峰電站;建設高度智能化的電力調控體系;鼓勵儲能推廣應用,提升需求側響應能力,建立源網荷儲靈活高效、協調互動的電力運行體系。

    (四)深化工業領域綠色低碳轉型

    堅決淘汰落后動能。堅決淘汰碳排放量大的落后產能和生產工藝。嚴格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加快推動“淘汰類”生產工藝和產品退出。精準聚焦鋼鐵、地煉、焦化、煤電、水泥、輪胎、煤炭、化工8個重點行業,依據環保、安全、技術、能耗、效益標準,分類組織實施轉移、壓減、整合、關停任務,加快淘汰低效落后產能。

    實施鋼鐵行業低碳循環發展。深化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嚴格執行產能置換,推進存量優化,淘汰落后產能。加快建設“日臨”“萊泰”兩大鋼鐵產業基地,推動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膠濟沿線城市鋼鐵產能應退盡退,提升沿海地區鋼鐵產能占比。促進工藝流程結構轉型和清潔能源替代,發展電爐短流程煉鋼工藝,提升廢鋼資源回收利用水平。2025年年底前,沿海鋼鐵產能占比達到70%以上,廢鋼在鋼鐵原料中占比達到30%左右。

    推進建材行業原料、燃料低碳化替代。加強產能置換監管,加快低效產能退出,嚴禁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產能。通過固體廢物協同處置減少煤炭消耗。鼓勵建材企業使用粉煤灰、工業廢渣、尾礦渣等作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2025年年底前,除特種水泥熟料和化工配套水泥熟料生產線外,2500噸/日及以下的水泥熟料生產線全部整合退出。

    加快有色行業用能轉型和循環再生。嚴禁新增電解鋁產能,穩步推進電解鋁產能向省外轉移。推進有色行業清潔能源替代,完善廢棄有色金屬資源回收、分選和加工網絡,提升有色金屬生產過程余熱回收水平,推動單位產品能耗持續下降。2025年年底前,電解鋁噸鋁電耗下降至12500千瓦時左右。

    優化石化化工行業產品與能源結構。嚴格執行煉化產業產能置換比例,確保煉油產能只減不增。嚴格項目低碳準入,合理安排建設時序,不再新建未納入國家規劃的石化和煤化工項目。鼓勵以電力、天然氣等替代煤炭,多措并舉減煤降碳。促進石化化工與煤炭開采、冶金、建材、化纖等產業協同發展,加強煉廠干氣、液化氣等副產氣體高效利用。鼓勵企業節能升級改造,推動能量梯級利用、物料循環利用。2025年年底前,化工行業單位能耗銷售收入提高到3萬元/噸標準煤。

    提升工業企業綠色化發展水平。深入實施綠色制造工程,大力推行綠色設計,完善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綠色工廠和綠色工業園區。推進工業領域數字化、智能化、綠色化融合發展,加強數字信息技術應用。提高鑄造、有色、化工等行業的園區集聚水平,深入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著力提高工業園區綠色化水平。推動產業園區、重點企業建設綠色微電網,優先利用可再生能源。針對重要外貿產品探索建立全生命周期碳足跡追蹤體系,鼓勵引導外貿企業推進產品綠色環保轉型。

    (五)推動建筑領域綠色低碳建設

    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不斷提升新建建筑節能標準,大力推廣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探索發展低碳建筑。穩步開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鼓勵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等同步推進綠色化改造,持續推動老舊供熱管網等市政基礎設施節能降碳改造,加快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電、用氣、用熱等數據共享機制,提升建筑能耗監測能力。逐步開展建筑能耗限額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測評標識。推進綠色農房建設,加快農房節能改造。2025年年底前,全省累計完成既有建筑節能(綠色)改造5000萬平方米。

    建設高品質綠色建筑。健全完善綠色建筑全過程管理機制,確保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實施綠色建筑統一標識制度,以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為重點,積極發展星級綠色建筑。加強財政、金融、規劃、建設等政策支持,推動高品質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2025年年底前,全省累計新增綠色建筑面積5億平方米。

    優化建筑用能結構。城鎮新建建筑全面應用太陽能系統,倡導實現建筑供電、供生活熱水、供暖和供冷等綜合利用。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推廣光伏發電與建筑一體化應用。積極推動清潔取暖,因地制宜推行熱泵、生物質能、地熱能、太陽能等清潔低碳供暖。加快生物質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中的應用。2025年年底前,城鎮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

    推動實現全過程綠色建造。落實國家綠色建造示范工程創建行動,推廣綠色化、工業化、信息化、集約化、產業化建造方式。積極打造新型建筑工業化全產業鏈,大力推廣鋼結構等裝配式建筑,不斷提升部品標準化水平。加快推廣應用綠色建材,積極推進綠色建材產品認證,開展綠色建材應用示范工程建設。

    (六)推進低碳交通運輸體系構建

    優化調整交通運輸結構。大力發展以鐵路、水路為骨干的多式聯運,推進工礦企業、港口、物流園區等鐵路專用線建設,加快內河航道網建設,基本形成大宗貨物和集裝箱中長距離運輸以鐵路和水路運輸為主的格局。支持砂石、煤炭、鋼鐵、電解鋁、電力、焦化、水泥等大宗貨物年運輸量150萬噸以上的大型工礦企業以及大型物流園區新(改、擴)建鐵路專用線。加快構建覆蓋全省的原油、成品油、天然氣輸送網絡。2025年年底前,沿海主要港口礦石、焦炭等大宗貨物鐵路、水路、封閉式皮帶廊道運輸方式比例達到70%以上。

    推動各類運輸裝備低碳轉型。積極擴大電力、氫能、天然氣、先進生物液體燃料等新能源、清潔能源在交通運輸領域應用。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除保留必要應急救援和搶險救災車輛外,新增和更新公交車輛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占比100%,新增和更新巡游出租汽車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占比80%。2025年年底前,新能源汽車新車銷量占比達20%左右。加快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車輛和國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推廣電力、氫燃料、液化天然氣動力重型貨運車輛。加快淘汰老舊運輸船舶,發展電動、液化天然氣動力船舶,京杭運河、小清河復航水運優先應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動力船舶,深入推進船舶靠港使用岸電。開展港口、機場、鐵路貨場、物流園區等重點場所非道路移動機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示范應用。

    形成綠色低碳交通運輸方式。深入實施多式聯運示范工程,發展高鐵快運等鐵路快捷貨運產品。建設內陸“無水港”,推動沿黃城市共建海鐵聯運中轉基地,建設一批集裝箱海鐵聯運示范項目。鼓勵濟南市和青島市構建“外集內配、綠色聯運”的公鐵聯運城市配送新體系。推動綠色鐵路、綠色公路、綠色港口、綠色航道、綠色機場建設,繼續推進綠色交通試點建設工作。有序推進充電樁、配套電網、加注(氣)站、加氫站等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水平。

    專欄1:結構調整推動二氧化碳排放控制重點工程

    重點行業綠色化改造工程。(1)在建材、化工、印染等領域實施8—10個產業集群綠色化改造工程。(2)以鋼鐵、焦化、建材、化工、包裝印刷、石油開采、紡織印染、農副食品加工等行業為重點,實施100個左右全流程清潔化、循環化、低碳化改造項目。(3)創建80個左右國家級、省級生態工業園區。

    煤炭消費壓減工程。(1)淘汰全部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2)淘汰97臺總裝機容量209.05萬千瓦火電機組。(3)完成800萬戶農村地區散煤替代任務。(4)在淄博、棗莊、煙臺、濟寧等市實施20個燃煤鍋爐(窯爐)清潔能源替代改造項目。

    非化石能源開發利用工程。(1)建成半島南首批海上風電與海洋牧場融合發展試點示范項目,打造千萬千瓦級海上風電基地。(2)建成東營利津、墾利、河口,濰坊壽光、濱海,濱州沾化、無棣、北海等風光儲輸一體化基地。(3)在濟寧鄒城、曲阜、嘉祥、魚臺,泰安新泰、肥城,菏澤鄆城、單縣、巨野,棗莊滕州等采煤沉陷區建設“光伏+”基地。(4)建成榮成高溫氣冷堆示范工程、國和一號示范工程。

    鐵路專用線建設和柴油貨車淘汰工程。(1)新(改)建水發國際物流鐵路專用線、山東鋼鐵集團日照有限公司鐵路專用線等16條鐵路專用線。(2)淘汰50余萬輛國三及以下柴油貨車,完成國家下達的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運營柴油貨車淘汰任務。

    (七)強化公共機構能源資源節約

    推進公共機構綠色低碳改造。推進既有公共建筑綠色化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制定公共機構低碳引領行動方案,明確碳達峰目標和實現路徑,組織開展公共機構碳排放量統計。加大公共機構能源審計力度,逐步開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額管理。鼓勵公共機構建設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優化能源消費結構,公共機構優先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大支持具備條件的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率先利用建筑屋頂建設分布式光伏。鼓勵公共機構與社會共建共用充電基礎設施,積極推進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項目。

    開展公共機構綠色節約行動。實施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鞏固提升省級機關和濟南市、青島市、泰安市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成效,其他市全面推進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實施綠色辦公,限制使用一次性辦公用品,帶頭采購節能、低碳、節水、環保、再生等綠色產品。深入開展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2025年底前省級、市級、縣(市、區)級黨政機關80%以上單位達到創建要求。

    (八)有效控制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

    控制能源活動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嚴格執行煤層氣(煤礦瓦斯)排放標準。加強煤層氣、油氣系統甲烷控制技術產業化及推廣應用,提高利用效率和監測技術水平。2025年年底前,能源領域甲烷排放得到控制,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率和油氣放空氣回收利用率有效提升。

    控制工業生產過程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強化工業生產過程溫室氣體排放管控,通過調整產業結構、原料替代、過程消減和末端治理等手段,減少工業生產過程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落實《基加利修正案》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大對氫氟碳化物排放控制力度,繼續推動HFC-23的銷毀工作。持續開展氫氟碳化物淘汰工作,在青島市制冷維修行業消耗臭氧層物質(ODS)淘汰城市示范的基礎上,逐步將淘汰工作推廣到全省。積極推廣增溫潛勢值較低的氫氟碳化物制冷劑替代產品生產和使用。推動硝酸、己二酸行業改進生產工藝,加強化工尾氣收集和處理,顯著減少氧化亞氮和含氟氣體產生。建立健全電力系統六氟化硫管控政策和相關排放控制標準,進一步加強六氟化硫的回收和利用。

    控制農業活動甲烷和氧化亞氮排放。加強農機農藝結合,優化耕作環節,實行少耕、免耕、精準作業和高效栽培,深入實施農藥化肥減量增效行動,加快推進測土配方施肥、新型肥料應用,減少農田氧化亞氮排放。選育綠色優質品種,改善水分和肥料管理,有效控制農田甲烷排放。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建設畜禽養殖場大中型沼氣工程,控制畜禽溫室氣體排放。

    控制廢棄物處理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全面推行垃圾分類、資源化利用、無害化處理相銜接的收轉運體系。推進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鼓勵殘渣無害化處理后制作肥料。提高垃圾焚燒處理固體廢棄物的比例,加強造紙、化工、食品等行業污水處理以及垃圾填埋場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加強含氟氣體產品處置過程中相應氣體排放控制和轉化、回收、再生利用、銷毀處置。

    加強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控制政策和路徑研究。在濟南、青島、煙臺、濰坊4個國家低碳城市試點率先開展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控制政策和路徑研究。逐步摸清能源活動、工業生產、農業活動和廢棄物處理領域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底數,探索建立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控制目標和減排潛力測算方法。研究制定關于加強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管控的相關政策,推動建立控制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的統計核算監測體系。加強能源活動和廢棄處理甲烷控制技術、工業生產氧化亞氮和含氟氣體控制技術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控制技術研發和應用。

    (九)提升自然生態系統碳匯能力

    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控。按照資源環境承載力合理確定城市規模和空間結構,優化農業、生態、城鎮三類空間功能布局,科學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和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減少人類活動對自然生態空間的占用。構建以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為核心的“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

    推動森林碳匯能力提升。加快魯中南和魯東山地丘陵區兩大生態屏障建設,深入推進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開展人工造林、森林質量精準提升等林業建設,實施荒山綠化、低效林修復和森林撫育經營等一批林業重點建設工程。深入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有序開展森林城市和生態園林城市建設,實施城市增綠和綠化品質提升工程。推進城鎮庭院綠化建設,倡導農村地區開展庭院綠化。推動高標準農田林網建設,完善平原農田防護林體系。

    增強和修復農田、濕地碳匯。開展耕地質量提升行動,加強土壤改良、退化防治與修復,提升土壤有機碳儲量,研發應用增匯型農業技術,提升生態農業碳匯。強化濕地用途管制和利用監管,合理劃定納入生態保護紅線的濕地范圍,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國家和地方重要濕地。堅持自然恢復為主、與人工修復相結合的方式,全面加強黃河三角洲、南四湖、東平湖、彌河等重要濕地保護。2025年年底前,全省濕地保護率達到60%以上。

    加快發展海洋碳匯。實施濱海濕地固碳增匯行動,開展典型濱海濕地藍碳本底調查工作,推進鹽沼生態系統修復,增加海草床面積、海草覆蓋度,提高海洋生態系統碳匯能力。探索以近海海洋牧場和深遠海養殖為重點的現代化海洋漁業發展新模式,高水平建設海洋牧場示范區。開展濱海濕地、海洋微生物、海水養殖等典型生態系統碳匯儲量監測評估,探索建立藍碳數據庫。建設海洋碳匯院士工作站、海洋負排放研究中心、黃渤海藍碳監測和評估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加強海洋碳匯技術研究。

    專欄2:海洋生態修復和生物多樣性保護重點工程

    河口海灣生態保護修復工程。(1)推動恢復小清河口、支脈河口牡蠣礁典型生境,清理整治互花米草。(2)在貝殼堤島海洋自然保護區實施保護區歷史遺留問題分類整治,清理非法占用保護區的圍填海項目,恢復修復濱海濕地面積。

    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1)以榮成大天鵝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桑溝灣、雙島灣、海州灣等海灣為重點推動海藻場或海草床養護培育。(2)以萊州灣濰坊段等沿岸海域為重點,推進檉柳林建設。(3)加強濱州貝殼堤島潮間帶貝類生物資源養護。(4)在廟島群島推動海藻場養護培育,實施漁業資源恢復工程。

    四、主動適應氣候變化

    (一)夯實適應氣候變化工作基礎

    構建適應氣候變化工作新格局。落實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在農業、林業、水資源、基礎設施等重點領域及城市、沿海、生態脆弱地區積極開展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推動適應氣候變化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政策體系,并與可持續發展、生態環境保護、消除貧困、基礎設施建設等有機結合。

    推進重點行業和領域氣候變化影響及風險評估。積極開展氣候變化對城市生命線系統及重大工程的影響評估。將氣候變化風險防控作為重大工程和基礎設施建設的決策基礎。開展氣候變化對水資源、農業、海岸帶、基礎設施等重點領域的影響、災害及風險的分析與評估,開展面向特定自然生態系統、重點經濟領域氣候安全及危機的定量化、動態化評估。發布重點行業風險預測、預估和預警產品。

    (二)提高自然生態領域氣候韌性

    優化水資源調配和管理。加強重要生態保護區、水源涵養區生態保護,推進生態脆弱河流和南四湖、東平湖等重點湖泊生態修復。加快南水北調東線二期工程建設。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嚴格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加強水資源優化配置和統一調配管理。落實國家節水行動,科學制定用水定額并動態調整,提高供水韌性和應對極端干旱能力。完善水文站、水位站、雨量站、水文實驗站和地下水測井組成的水文監測網,建立水資源、洪旱災害監測及預警預報體系。

    提高陸地生態系統穩定性。堅持用養結合,合理降低開發利用強度,保護并有效恢復自然生態承載能力,全面提升自然生態服務功能,實現資源永續利用。整合優化各類自然保護地,形成以國家公園為主體、以自然保護區為基礎、各類自然公園為補充,布局合理、功能完備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結合高標準農田建設,科學規范、因害設防建設農田防護林。實施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全面提高公益林管護水平。通過禁止、休憩、恢復、循環等綜合措施,對生態過載的河湖實施治理與修復,保障河湖生態用水,退還河湖生態空間,保護和合理利用河湖水生生物資源,建立健全河湖休養生息的長效機制。

    穩定改善海洋與海岸帶生態系統。實施最嚴格岸線分類分段管控制度。修復重點區域海灣受損海洋生態系統,科學推進東營、濰坊、濱州等市檉柳林修復工程,在萊州灣以及青島、威海、長島等地開展海藻場養護培育工程。在黃河口、環渤海區域實施退圍還灘、退養還濕工程,強化岸線岸灘修復、濱海濕地修復。2025年年底前,全省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35%。

    專欄3:自然生態領域氣候韌性提升重點工程

    優化水資源管理。(1)以黃河流域、南四湖流域等為重點,實施150個左右水生態保護修復項目,完成600公里河湖緩沖帶建設或修復。(2)在淄博、濟寧、德州等市完成22個水資源優化調度工程。(3)以青島、東營、濰坊、臨沂等市為重點,實施115個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項目。

    陸域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工程。(1)建設環東平湖生態隔離帶、濱湖國家濕地公園、稻屯洼國家城市濕地公園。(2)實施濟南市黃河灘區濕地生態系統與生物多樣性恢復提升工程。(3)實施小清河生態景觀帶改造提升工程。(4)以城市山體修復、水體修復和城市綠化品質提升為重點,實施一批城市生態修復工程。(5)在濟南、煙臺、濟寧、泰安等市,實施20項左右廢棄露天礦山修復治理工程。(6)以魯西南地區為重點,實施8項采煤塌陷地治理工程。(7)在濟南、濟寧、濱州等市實施7—8項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

    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工程。(1)在青島、威海、日照、濱州等市實施受損海洋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工程。(2)在黃河口、環渤海區域等實施退圍還灘、退養還濕工程,岸線岸灘修復、濱海濕地修復和生態擴容工程。(3)在青島、東營、煙臺等市實施互花米草治理后生態恢復工程。

    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重點工程。(1)實施沂蒙山區域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莒縣青龍湖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修復工程。(2)實施大運河沿線生態修復工程。(3)實施魯東低山丘陵區生態修復工程。

    (三)強化經濟社會領域氣候韌性

    強化農業領域氣候韌性。發展節水農業和旱作農業,提高農業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加強糧食與農業生物多樣性保護,培育高光效、耐高溫、抗寒、耐旱、耐鹽堿、抗病蟲害的作物品種,發展氣候特色農產品種植。優化畜牧業生產布局,調整畜禽養殖結構,加快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推廣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提升生產管理、疫病防控水平。

    提高城市生命線氣候防護能力。加強重點城市地區的氣候變化風險評估,制定城市氣候風險地圖,提高給排水、電力、燃氣、供暖、交通、通訊等生命線系統及重大工程項目建設的抗風險能力及災害恢復力,提升極端天氣精細化預報及系統應急能力。深入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積極應對城市內澇,適當提高城市防洪治澇標準,鼓勵城市廣場、停車場等公共場地建設采用滲水設計。

    提升基礎設施氣候適應能力。持續實施干線公路災害防治工程,加強交通運輸設施安全運行氣候風險評估,提高應對極端氣候事件的能力。加快構建以河道、水庫、湖泊和蓄滯洪區為架構的高標準防洪減災工程體系。加強對電網安全運行、采礦、海上油氣生產等的氣象服務。

    加強健康與公共衛生適應能力建設。探索開展氣候變化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氣候變化健康風險以及脆弱人群特征。完善與人體健康相關的天氣監測預警網絡和公共信息服務系統,重點加強對極端天氣敏感脆弱人群的專項信息服務。提高極端天氣事件和氣候危機公共衛生應急準備和應對能力,有效預防和減輕極端氣候事件對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

    (四)提升重要生態安全地區適應能力

    大力保護修復黃河三角洲。實施黃河入海口濕地生態修復與水系連通工程、近海水環境與水修復生態工程,促進黃河與自然保護區之間、自然保護區內部濕地之間水系連通。實施引排水溝渠生態化改造、黃河口防護林工程,增強防風固沙能力,遏制土地沙化趨勢。以黃河三角洲國家自然保護區為主體,優化整合黃河三角洲自然保護區周邊的自然保護地,打造以黃河入海生態系統為特色的國家公園。全面開展陸域濕地、潮間帶濕地、淺海濕地生態治理,建設珍稀瀕危鳥類棲息地、海洋生物綜合保育區和特色植被保育區,生態治理外來有害物種,保護黃河三角洲生物多樣性。

    加強黃河沿線生態廊道建設。加強沿黃各市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推進沿黃區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實施重點區域生態治理。因地制宜分類推進灘區治理,在“嫩灘”區域開展濕地自然修復,保護濕地、水域生態系統和鳥類棲息地、遷徙通道,打造高品質黃河沿岸綠色生態廊道。統籌推進黃河下游沿岸及灘區國土綜合整治,實施國土綠化與農田林網修復改造,全力推進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

    專欄4:重要生態安全地區適應氣候重點工程

    黃河三角洲生態保護修復工程。(1)實施黃河口、大汶流區域循環水系工程等生態補水及水系連通項目,維持黃河口海域不低于500平方千米低鹽區。實施河口區北部海岸帶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工程、黃河三角洲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南部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等項目。實施黃河三角洲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重點保護野大豆、羅布麻、天然檉柳等生境。創建黃河口國家公園。開展生態環境調查評估、動植物資源監測、鳥類及棲息地調查評估。

    黃河沿線生態保護修復工程:(1)在濟寧市任城區、微山縣、魚臺縣、汶上縣和泰安市東平縣實施退養還湖還濕、開展自然濕地保護修復、實施區域水土保持和預防工程,開展礦山地質環境治理。(2)泰沂山區發展完善復層異齡混交林,提升森林生態建設和管護能力,開展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實施礦山地質環境治理。(3)在黃河下游灘區,開展灘區土地綜合整治,實施黃河生態廊道建設,開展區域水土保持和預防工程,保護修復灘區生態環境。

    (五)提升重要經濟區域適應能力

    強化省會經濟圈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構建生態走廊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在一體化發展中加強保護。建設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推進泰山、徂徠山、新甫山、魯山、原山等重要山體保護修復。提升大汶河、徒駭河、小清河、馬頰河等防洪能力。推進區域氣候變化科研協作、風險資源共享、預測預警和聯合行動,提升區域氣候變化適應水平。

    筑牢膠東經濟圈生態安全屏障。構建以山體、海岸為骨架,森林、河流、湖泊、濕地為主體的生態安全格局。推進昆崳山、艾山、牙山、大澤山等跨區域大型山系破損山體修復與保護。共同加強萊州灣、芝罘灣、膠州灣河流入海口生態修復和濱海濕地保護修復。推進采金尾礦、采煤塌陷區、景觀破壞區等整治修復。保護修復萊西姜山濕地等野生動植物棲息地,構筑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加強青島、煙臺、威海、日照島群保護利用,扎實推進“美麗海灣”保護與建設。加強海洋自然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建設,提升應對海洋自然災害和突發環境事件能力。

    構筑魯南經濟圈生態空間。加強大運河通航河道生態保護,促進全流域水質達標。以尼山-蒙山為重點,持續強化蒙山、尼山森林生態系統功能,構建魯南山地丘陵生態屏障。在黃河干流、南水北調、京杭運河沿線等重點流域,建立上下游水污染聯防聯控機制。統籌抓好南四湖、東平湖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和生態系統修復保護,啟動實施南四湖保護整治利用工程,科學實施沭河、蟠龍河、泗河生態保護修復工程。

    (六)加強預測預警和防災減災能力

    加強氣候變化風險及極端氣候事件預測預報。加強基礎信息收集,建立氣候變化基礎數據庫。構建支撐極端氣候事件和災害精準預報、核心技術自主可控的數值模式體系,建立風險預警系統和應急處理機制。推進極端氣候事件預測預警信息的共享共用和有效傳遞。

    健全防災減災信息支撐體系。建設氣候災害大數據云平臺及數據應用中心,提升災害數據的收集、存儲和處理能力,加強數據的規范化管理。推進大數據智能應用服務,保障防災減災信息資源互聯互通、開放共享、安全高效。

    完善氣候變化風險防范和應急管理體系。建立健全應對極端氣候事件的應急預案和配套制度,健全應急聯動和社會響應體系,加強應急通道、救災物資儲備中心等建設,提高救援響應速度、應急救援覆蓋率等應急管理水平,增強極端氣候事件的應對能力。加快應急廣播平臺建設,強化公眾應急管理宣傳教育。

    五、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科技創新

    (一)推進應對氣候變化科技平臺建設

    加大政策項目扶持力度,加快低碳技術重點實驗室、低碳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爭創一批國家級、省級低碳技術創新平臺。推進國家燃料電池技術創新中心建設,實現低碳燃料電池技術突破。在鹽堿地綜合利用、工業互聯網等領域積極爭創國家技術創新中心,鼓勵龍頭企業牽頭建設省技術創新中心,推動資源有效利用和傳統產業轉型升級與綠色發展。

    (二)強化應對氣候變化科技人才隊伍建設

    引進和培養一批國際國內知名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與團隊,在能源科技、低碳科技等領域實現關鍵核心技術的自立自強與占先領跑。利用好現有科技體制機制,推動行業領軍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開展合作,構建產學研相結合的培養體系。培養創新人才和創新團隊,建設綠色低碳前沿技術創新人才培養基地。

    (三)加大關鍵核心綠色低碳技術研發

    以電機節能、工業余熱余壓利用、固體廢物協同處置為主要研發方向,推動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研發和應用。在綠色制造技術上,聚焦節能環保、重大裝備、關鍵共性技術,加快突破一批原創性、引領性綠色低碳技術。發展二代碳捕集技術、二氧化碳利用、基于封存的負排放技術、區域封存潛力評估研究。依托威海海洋發展研究院等科研機構,開展海洋碳匯等固碳潛力基礎研究。

    (四)強化科技集成推廣應用

    組織開展一批典型重點領域共性綠色低碳技術應用示范工程,促進低碳零碳負碳技術成果轉化。鼓勵開展大規模、低能耗碳捕集利用與封存工程項目建設,強化低碳和零碳建筑,氫能、生物質柴油等新型燃料等技術的推廣應用。支持企業整合創新資源,建立一批綠色技術領域的科技創新平臺。推動創新成果轉化平臺建設,形成一批技術轉移轉化專業機構,支持重大技術成果工程化、產業化。

    (五)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基礎研究

    積極爭取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重大科研專項,開展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協同、氣候變化與高質量發展、碳中和路線圖、氣候變化影響評估等重大問題研究。完善高分辨率氣候系統資料數據集和極端氣候事件數據庫,提高應對氣候變化的預測預警能力。加強適應氣候變化對策研究。開展氣候變化對工農業生產、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建設、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開發、大城市安全運行等綜合影響評估與防御對策研究。以降碳為戰略方向,開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分析方法、跟蹤評估及技術選擇等專題研究。

    六、實施試點示范和重大工程

    (一)深化低碳試點示范

    深入推進國家級低碳試點。繼續支持濟南、青島、煙臺、濰坊4個國家低碳城市試點,形成可推廣、可復制的經驗。基于試點建設取得的成效,對標對表國際先進水平,因地制宜,研究提出碳達峰路徑,研究制定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配套政策,加快建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積極倡導低碳綠色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

    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低碳試點建設。打造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低碳城市、低碳社區試點和低碳工業園區試點,積累經驗,以點帶面,形成以綠色低碳為特征的生產、生活和消費方式,探索適合我省省情的低碳發展模式。積極開展大規模儲能、氫能生產與綜合利用、智能電網技術、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等綠色、低碳技術示范試點。建立完善碳足跡評價體系,在濟南、青島等市開展低碳商業、低碳旅游、低碳產品試點。

    探索開展碳普惠制建設工作。在濟南、青島、煙臺、濰坊和威海等市率先啟動試點,建立健全低碳消費的激勵機制,搭建碳普惠平臺。各地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因地制宜開發創新具有自身特色的碳普惠模式,聚焦民眾低碳生活關注熱點,探索不同場景下的碳普惠機制應用。

    (二)推動建設近零碳排放試點和工程

    積極開展近零碳排放試點建設。在青島、煙臺、威海等市及其他基礎條件較好、有建設意愿的地區,率先開展近零碳排放試點建設,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和技術創新,推進產業、能源、交通、建筑、消費、生態等領域的碳中和技術產品綜合集成應用。優先支持條件成熟的近零碳排放試點打造碳中和先行區。開展大型活動碳中和建設,研究制定大型活動碳中和推廣方案,鼓勵開展“碳中和”會議、演出、賽事、論壇、展覽等大型活動。鼓勵各市結合實際情況制定配套性措施,積極探索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等綠色金融和氣候投融資手段支持試點建設的創新模式。

    實施重點領域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開展全氫冶煉、氧氣高爐、光儲直柔等低碳技術的研發和低成本應用。加大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技術的開發和應用,逐步提升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比例,加大建筑施工全過程低碳化管理,加快推進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規模化發展。推廣智能交通和節能低碳型交通工具,開展電動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等零碳排放車輛示范應用工程,拓展中重型、中遠途商用車應用場景。優化充換電站布局,開展加氫站規劃布局建設。實施新能源汽車基礎技術提升工程和智能網聯技術創新工程,攻克氫能儲運、加氫站、車載儲氫等氫燃料電池汽車應用等支撐技術。

    (三)推進氣候投融資試點

    支持威海創建國家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加快推進青島西海岸新區氣候投融資試點落地,支持濟南市申報和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積極鼓勵其他城市開展多種形式的氣候投融資試點。完善氣候融資配套政策體系,探索運用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多種手段,創新激勵約束機制推動企業減排,發揮碳排放標準預期引領和倒逼促進作用,做好氣候項目的儲備。引導和促進更多資金、人才、技術等各類要素資源向應對氣候變化領域充分聚集,將我省打造成為國內氣候投融資理論與實踐轉化創新高地。

    (四)實施低碳化改造和CCUS示范工程

    持續開展重點行業低碳化改造。通過能效提高、用能結構調整、優化工藝流程等措施,在電力、鋼鐵、水泥、石化、煤化工等重點行業實施低碳化改造工程,積極采用先進低碳技術,從根本上降低行業的碳排放水平。實施清潔能源發展示范工程,在濰坊、東營、濱州等市沿海灘涂鹽堿地,濟寧、棗莊等市采煤塌陷區謀劃建設(風)光儲一體化基地。

    開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一體化示范工程及產業化建設。有序推動規模化、全鏈條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技術的引進、研發、產業化和應用推廣,在電力、鋼鐵、水泥、化工及油氣等行業開展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示范工程,支持大規模、低能耗、低成本的示范項目建設,在東營勝利油田、濱州咸水層等開展碳捕獲、利用與封存技術試點示范工程。在棗莊市開展煤田甲烷氣體綜合利用試點。

    專欄5: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重點工程

    勝利發電廠100萬噸/年捕集與利用工程。項目所在地為東營市,CO2捕集氣源來自電廠脫硫吸收塔出口煙氣,通過兩套50萬噸/年的捕集純化裝置,利用化學吸收法進行煙氣CO2的捕集,經過壓縮、脫水、超臨界管道輸送后,主要用于實施區塊的驅油增產與地質封存。

    高89-樊142地區CO2驅油與封存工程。項目所在地為高青縣,將齊魯石化的工業尾氣運至勝利油田進行驅油與封存,采用CO2混相驅油與地質封存技術,年注入封存能力70萬噸,建成后將成為我國最大的CCUS全鏈條示范基地和“碳達峰、碳中和”標桿工程。

    東營市港城熱力有限公司CO2捕集利用與封存工程。項目所在地為東營市東營港經濟開發區,以燃煤鍋爐脫硫后煙氣為原料氣,采用變壓吸附與氣體精餾提純耦合技術實現對煙氣的綜合利用,產出工業級液態CO2和高純氮氣,得到的液態二氧化碳純度大于99.5%,脫碳效率84.5%。

    東營中科智源氣體有限公司8萬噸/年尾氣回收CO2工程。項目所在地為東營市史口鎮,利用現有7500Nm'/h的甲醇制氫裝置PSA脫碳尾氣為原料,經壓縮、吸附凈化、液化、提純等工序,實現年回收8萬噸CO2規模。

    魯西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甲醇洗裝置節能減排尾氣資源化利用工程。項目所在地為聊城化工產業園,以甲醇洗裝置的放空尾氣作為原料氣,經壓縮、脫硫、脫烴、降溫液化、精餾,達到年回收20萬噸食品級液體CO2規模。

    七、強化激勵約束政策機制

    (一)充分發揮碳交易市場激勵調節作用

    夯實碳交易工作基礎。建立健全重點企(事)業單位碳排放監測、報告和核查體系,推動重點企業年度碳排放報告與核查工作常態化,引導企業逐步建立碳排放臺賬制度。開展多層次的能力培訓,提高市縣生態環境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理水平和技術能力。提升企業參與碳交易的能力,推動我省全國碳市場納管企業配備專人管理碳排放核算、制定排放監測計劃,引導企業建立符合自身需求的碳排放管理體系和制度,切實提高數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支持行業、企業建立健全碳排放計量體系。督導企業做好煤炭元素檢測等工作,進一步夯實數據基礎。

    全面參與全國碳市場建設。建立全省碳排放配額分配管理機制,積極做好重點排放單位碳排放配額分配、履約管理,健全碳排放配額市場調節和抵消機制,指導全省企業做好配額履約和清繳。按照國家部署,積極做好建材、鋼鐵、有色、石化、化工、造紙、民航等重點排放行業納入碳市場的相關工作。積極支持濟南市山東碳排放服務中心建設,統籌推進市級碳排放服務中心建設,切實加強企業碳資產管理工作的服務指導。充分發揮綠色信貸優化資源配置、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拓寬企業綠色融資渠道。積極支持威海市探索建設藍碳交易平臺。

    推進碳資產管理和開發。鼓勵企業開展碳資產管理,建立碳資產管理部門,配套信息化管理系統,主動開發林業碳匯項目碳減排量、節能項目碳減排量等國家核證減排量(CCER)和其他機制下的碳減排量項目。積極探索開發海洋、濕地等碳匯方法學,開發相關自愿減排項目。培育碳交易咨詢、碳資產管理、碳金融服務等碳交易服務機構,推動碳市場服務業有序發展。

    (二)落實國家金融、稅收政策

    積極發展綠色金融產品。大力發展綠色貸款、綠色股權、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綠色基金等金融工具,充分利用碳減排支持工具,引導金融機構為綠色低碳項目提供長期限、低成本資金,鼓勵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為碳達峰行動提供長期穩定融資支持。拓展綠色債券市場的深度和廣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融資、掛牌融資和再融資。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設立綠色低碳產業投資基金。

    落實有利于綠色循環低碳發展的稅收政策。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船稅收優惠,持續加強對高耗能、高污染行業企業稅收征管,更好發揮稅收對市場主體綠色低碳發展的促進作用。

    (三)優化促進綠色低碳發展的價格政策

    完善差別化電價政策。嚴格落實電解鋁、鋼鐵、水泥、鐵合金、電石、燒堿、黃磷、鋅冶煉以及“畝產效益”D類企業差別電價、階梯電價等政策,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對農林生物質、污泥耦合、生物天然氣等生物質發電實施階段性電價支持政策,助力綠色發展。

    完善綠色消費價格政策。完善對購買綠色低碳家電、汽車等產品和服務的消費者補貼政策,引導消費者的綠色消費意愿和行為。創新城市交通收費管理,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補貼政策,建立分區域、分時段的差別化停車收費政策,保障綠色低碳交通可持續發展。完善生活垃圾收費處理政策等,倡導形成綠色低碳生活新風尚。

    (四)完善綠色低碳產品支持政策

    加強對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的政策引導和扶持,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提高能效、節能減排技術項目的支持力度,扶持清潔能源項目和低碳高效環保產業的可持續發展。發揮政府引導作用,逐步建立完善強制性政府綠色低碳采購政策。積極執行綠色低碳產品的政府采購清單和指南,提高采購比重。

    八、開展綠色低碳全民行動

    (一)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宣傳教育

    加大應對氣候變化宣傳力度。圍繞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活動、重要事件、重點政策、重大技術進步等,適時組織新聞發布會、媒體吹風會等,及時向公眾進行宣傳解讀與政策引導。持續開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環境日、全國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等主題宣傳活動。鼓勵媒體加大應對氣候變化相關主題宣傳力度。鼓勵社會組織開展低碳公益活動,投放低碳公益廣告,促進低碳理念的傳播普及,強化公眾應對氣候變化意識。

    全面普及應對氣候變化教育。在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高等學歷繼續教育中豐富應對氣候變化教育內容,使應對氣候變化教育成為素質教育的有機組成部分。在中小學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中強化應對氣候變化有關內容,普及提升學生應對氣候變化科學知識。鼓勵高校廣泛開設應對氣候變化、碳減排相關的各類課程,支持高校開設節能、儲能、氫能、碳減排、碳市場等相關專業,推進學科交叉融合,加強節能低碳專業人才隊伍培養。支持山東大學、山東財經大學等高校建設低碳學院,培養一批綠色低碳和氣候治理領域專業管理和技術人才。

    強化應對氣候變化培訓。將應對氣候變化知識培訓作為干部教育培訓體系的重要內容。組織開展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培訓班。指導開展碳排放管理相關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加強大中型企業碳排放管理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企業碳排放管理水平。

    (二)積極推動全民參與

    完善公眾參與制度。完善氣候變化信息發布渠道和制度,搭建企業碳排放信息披露平臺,建立公眾參與激勵機制。進一步明確公眾參與的情形、方式、程序和內容,豐富公眾參與的形式與環節,規范公眾參與行為要求及保障措施,探索建立公眾參與機制。拓寬公眾參與和監督渠道,規范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健全舉報、聽證、輿論和公眾監督等制度。

    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引導企業主動適應綠色低碳發展要求,強化環境責任意識,加強能源資源節約,提升綠色創新水平。重點領域國有企業要發揮示范引領作用。重點用能單位要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況,深入研究碳減排路徑,“一企一策”制定專項工作方案,推進節能降碳。相關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要按照環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業碳排放信息。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作用,督促企業自覺履行社會責任。

    形成全社會參與氛圍。組織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典型案例征集和宣傳活動,廣泛動員政府部門、社會組織、研究機構和企業,總結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適應氣候變化和推動經濟社會低碳轉型方面的先進經驗及典型案例,積極在國家級媒體、國際交流平臺等開展宣傳,創新引領綠色低碳生活新時尚。

    (三)踐行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生活

    倡導綠色低碳消費。全面推行綠色低碳的消費模式和生活方式,營造全社會綠色低碳消費環境。積極探索低碳購物、低碳飲食、低碳出行等新模式新業態新方式,推動購物消費、居家生活、旅游休閑、交通出行等消費場景數字化與低碳化融合。鼓勵支持在消費場所張貼低碳消費標語標識。深入開展全社會反對浪費行動,重點開展反食品浪費行動、反過度包裝行動和反過度消費行動。鼓勵地方采取補貼、積分獎勵等方式促進綠色消費。

    踐行節約低碳生活。倡導低碳居住,推廣普及節能低碳產品與器具。倡導隨手關燈,減少無效照明和待機能耗。合理控制室內空調溫度,推行夏季公務活動著便裝。鼓勵消費者減少使用一次性日用品,鼓勵個人閑置資源有效利用。推行垃圾分類,普及生活垃圾分類常識,推動養成良好習慣。倡導綠色低碳出行方式,探索建立低碳出行獎勵制度,鼓勵公眾降低私家車使用強度,鼓勵民眾采用步行、自行車、公共交通、拼車等低碳方式出行,到2025年,全省綠色出行創建城市中心城區綠色出行比例達到70%。

    九、推進應對氣候變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一)加強應對氣候變化法規標準建設

    積極推動應對氣候變化相關法規的制定修訂工作,在修訂能源、資源、環境等相關領域法規時,研究增加應對氣候變化相關要求。積極探索制定重點行業、領域溫室氣體排放地方標準,鼓勵企業開展供應鏈產品碳足跡評價,努力打造綠色低碳供應鏈。

    (二)建立健全應對氣候變化制度體系

    落實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實施以碳排放強度控制為主、碳排放總量控制為輔的制度,進一步完善碳排放強度約束性指標控制制度。探索建立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合理確定各市和重點行業碳排放總量控制目標。鼓勵各市探索創新碳排放“雙控”管理制度和模式。

    完善排污許可和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積極開展重點行業溫室氣體排放與排污許可管理相關試點研究,推進企事業單位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相關數據的統一采集、相互補充、交叉校核。將應對氣候變化要求納入“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通過規劃環評、項目環評推動區域、行業和企業落實煤炭消費削減替代、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等政策要求。按照國家部署,推動重點區域、產業園區、重大經濟技術政策、重點行業建設項目環評中開展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強化減污降碳協同管控和環境準入。積極做好鋼鐵、化工等重點行業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試點工作,建立重點行業建設項目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機制,探索形成建設項目污染物和碳排放協同管控評價技術方法。

    健全應對氣候變化統計、監測、核算和報告制度。在環境統計工作中協同開展溫室氣體排放相關調查,完善應對氣候變化統計報表制度,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與含氟氣體生產、使用及進出口專項統計調查。推動建立常態化的應對氣候變化基礎數據獲取渠道和部門會商機制,加強與能源消費統計工作的協調,提高數據時效性。逐步將溫室氣體監測納入生態環境監測體系統籌實施。在生態環境狀況公報中進一步擴展應對氣候變化內容。按照國家重點行業企業和設施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技術規范,擴大核算和報告覆蓋范圍。

    (三)推動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協同增效

    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協同。把降碳作為污染源頭治理的“牛鼻子”,強化溫室氣體與污染物排放、適應氣候變化與生態保護修復的制度協同,實施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支撐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制定完善的協同治理機制,推動在統一政策規劃標準制定、統一監測評估、統一監督執法、統一督察問責等方面取得實質性進展,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現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由量變到質變。

    推動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目標任務協同。選擇典型城市和區域,探索開展碳排放達峰和空氣質量達標協同“雙達”研究,明確協同目標與實現路徑,推動部門協同、政策協同和資金協同。在鋼鐵、建材、有色等行業推動排污許可制度、碳減排措施融合,將碳排放重點企業納入污染源日常監管。探索開展大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協同減排管控試點示范,優選出溫室氣體和大氣污染物協同減排技術和治理策略。

    (四)夯實應對氣候變化監測支撐能力

    推進建立溫室氣體排放監測體系。按照生態環境部部署,積極推動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和三氟化氮的監測試點工作。在火電、石油及天然氣開采、煤炭開采、廢棄物處理等行業積極開展二氧化碳、甲烷和氧化亞氮等溫室氣體監測試點。在濟南市開展城市大氣溫室氣體綜合試點;在長島開展區域本底站溫室氣體監測試點。在試點基礎上,探索建立碳監測評估技術方法體系,形成業務化運行模式,為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提供數據支撐。

    全面提升節能監測管理能力。提高節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推動高耗能企業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健全電力、鋼鐵、建筑等行業領域能耗統計監測和計量體系,鼓勵采用認證手段提升節能管理水平。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健全省、市、縣三級節能監察體系,建立跨部門聯動機制,綜合運用行政處罰、信用監管、綠色電價等手段,增強節能監察約束力。

    加強生態系統碳匯監測和評估。依托和拓展自然資源調查監測體系,建立生態系統碳匯監測核算體系。建立健全林業碳匯計量監測體系、價值評價體系和經營開發體系,完善森林碳庫現狀及動態數據庫,開展林業碳匯評估。開展濕地、海洋、土壤等碳匯本底調查、碳儲量評估、潛力分析,實施生態保護修復碳匯成效監測評估。

    (五)持續推進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工作

    推動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常態化。建立省、市兩級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和報告常態化工作機制。規范清單編制方法和數據來源,定期編制省級溫室氣體清單。各市參照省級溫室氣體清單編制有關技術規范和要求,編制市級溫室氣體排放清單。開展全省碳排放形勢分析,加強地方溫室氣體清單質量管理,做好省級清單與市級清單的數據銜接校核。充分利用溫室氣體排放清單成果,為科學制定應對氣候變化目標、政策和做好履約工作提供有力支撐。

    提升溫室氣體排放數據核算水平。提升溫室氣體核算數字化、智能化水平,強化經濟社會活動、生態環保大數據、高時效遙感數據、高空間分辨率土地利用數據等多源大數據應用。加快研發分區域、分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快速核算和評估體系,提高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時效性。對全省溫室氣體排放指標進行動態監測,及時準確掌握溫室氣體排放量,探索開展特定溫室氣體源與匯計算及驗證。

    十、加強規劃實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進一步發揮省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作用,強化全省應對氣候變化統籌協調。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決策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在省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分工協作、強化配合,形成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強大合力。

    (二)加大資金投入

    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撬動作用,綜合運用土地、規劃、金融、價格等多種政策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切實加大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資金支持力度。各級政府要整合優化現有各類相關專項資金,加大對應對氣候變化的投入。拓展多元化投融資渠道,推動和引導金融機構積極創新,為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提供靈活多樣的產品和服務。

    (三)強化監督考核

    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監督管理,將應對氣候變化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省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每年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規劃實施進展情況,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省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全體會議,督促落實規劃要求,協調解決規劃實施中出現的問題,確保規劃目標任務如期全面完成。2023年、2025年年底,分別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將碳排放強度指標納入各市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考核,不斷完善考核機制,壓實地方黨委政府主體責任。

    來源: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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