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近日,國務院安委會梳理相關法律法規已有規定、以往管用舉措和近年來針對新情況采取的有效措施,制定了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條硬措施,部署發動各方面力量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創造良好安全環境。
一、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安全生產責任
二、嚴格落實地方政府安全生產責任
三、嚴格落實部門安全監管責任
四、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和監管責任
五、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嚴格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六、立即深入扎實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
七、牢牢守住項目審批安全紅線
八、嚴厲查處違法分包轉包和掛靠資質行為
九、切實加強勞務派遣和靈活用工人員安全管理
十、重拳出擊開展“打非治違”
十一、堅決整治執法檢查“寬松軟”問題
十二、著力加強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建設
十三、重獎激勵安全生產隱患舉報
十四、嚴肅查處瞞報、謊報、遲報、漏報事故行為
十五、統籌做好經濟發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工作